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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“同工同酬”任重道远

来源: 时间:2013-07-20 10:07:18 浏览次数:

本月起新修订的《劳动合同法》正式实施。新法最大的亮点,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“正式工”同工同酬的权利。对此,有政法学者指出,新法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,但实际操作起来较难,“同工同酬”仍然“任重道远”。

新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“经营劳务派遣业务,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”同时,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,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。对此有学者就表示,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大大提高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门槛,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。

新法还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。对此,学者表示新法中对同工同酬并没有具体的“实施细则”,操作起来有难度。在一个单位,同工者才有可比性,但一般劳务派遣工大多只提供一些临时性岗位,缺乏可比性。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实现同工同酬必将任重而道远。

此外,面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对于劳务派遣用工严格比例限制,企业可以采用转劳务外包、辞退等其他方法来应对。而目前对于如何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,法律没有规定,理论界也没有一致标准,一旦劳动者要维权将会很艰难。

学者建议,要更好地执法新法,保障劳动者的权益,政府部门要出台更明确的实施细则,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和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,并要积极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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